整合與醫保相關的職能,組建統一的醫療保障部門,決非權宜之計,也不僅只是政府機構的調整。這一改革具有時代的必然性,是從“小醫?!弊呦颉按筢t?!钡年P鍵一步。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公布了機構改革方案,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將原來分散在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發改委以及民政部等部委與醫療保障相關的職責和功能加以整合,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
這一舉措是醫療保障乃至整個民生和社會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必將對我國未來幾十年的醫療保障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整合與醫保相關的職能,組建統一的醫療保障部門,決非權宜之計,也不僅只是政府機構的調整。我們認為,這一改革具有時代的必然性,是從“小醫?!弊呦颉按筢t?!钡年P鍵一步。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與發展,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全民醫保體系,形成了在制度上覆蓋全體國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初步滿足了國民的基本醫療需求,這可以說是取得了偉大的歷史性成就。
然而,這種成就還只是一種階段性成就,現階段的醫保只是一種“小醫?!?,即以保險為主要方式,通過建立籌資與支付制度,初步實現“病有所醫”的目標,其在公平性與效率方面還存在諸多缺陷;現階段的醫保管理體制,也是在這種“小醫?!钡陌l展過程中“自然”形成的的體制,與快速變化的社會經濟形勢及快速提高的人民的醫療保障需求越來越不相適應。
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國民的民生需求不斷升級,民生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拓展,我國已進入了新的時代,一個需要著力保障和發展民生的時代。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里提出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睂τ卺t療保障而言,新時期的醫保,應當是一種“大醫?!保?/span>
從性質上來看,不應是對不同人群“分門別類”的保障,而是實現真正的“全民醫?!?,人人都能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從結構上來看,不應是以社會醫療保險為絕對主體的保障,而是包含社會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及多種形式的醫療救助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
從責權利關系來看,不應是政府承擔無限責任、個人及其他社會主體責任不明的保障,而是一種制度相對統一、責任明確、分擔合理、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
從目標來看,不應只靜態地關注“籌資”和“支付”,實現低層次的“病有所醫”,而是能夠助力“以預防為主”的大健康格局的形成,逐漸實現“病有良醫”。
從運作機制來看,不應是一種只關注基金平衡的醫療保障,而是一種能夠平衡人們的醫療服務需求的無限性與醫療資源的有限性,運用自身優勢與合理的機制,通過“三醫聯動”等方式,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促進醫療服務效率與整體水平提升的醫療保障。
在“大醫?!钡陌l展需求面前,原有的在“小醫?!卑l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管理體制顯然已不適應。其主要問題表現在:管理職能分散造成制度公平性不足、粗放式控費的效果不佳、統籌層次較低、管理和運行效率不高、三醫(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效果不佳等。
因此,亟須改革醫保管理體制,新的體制應該更具統籌性、統一性、協調力和執行力,不僅僅關注“小醫?!钡耐晟?,而應緊扣大醫保的目標、向著全民健康的終極目標定位自身的發展。
國家醫療保障局的設立意味著,將醫療保障相關事務從各部門獨立出來,交由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的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管理,這突出體現了醫療保障事務在國家治理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表明了黨和國家著力解決人民的疾病醫療問題、提高全體國民健康保障水平的意愿與決心。這一改革在優化醫療保障管理體制的同時,將在多個方面發揮出巨大作用:
一是促進全民醫保制度與體系的進一步優化
一直以來,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呈現出以城鄉分割、人群分割、地區分割、管理分割為特點的體系多元分割和制度“碎片化”狀態,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醫療保障領域公平和效率的雙重損失。國家醫療保障局的組建,有利于將目前的多項醫保制度進行規范、優化、統籌、協調和融合,建立起制度相對統一、責任明確、分擔合理、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體系,實現多種制度和政策在內容、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協調配合,最終將提高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的差異,促進高效優質的全民醫保的實現。
二是推進三醫聯動,有利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我國醫改目前已步入“深水區”,面臨一系列深層次的矛盾和阻力,只有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才能實現深化醫改的目標。國家醫療保障局的組建使得醫保管理權得以統一,從而強化醫保作為醫療服務第三方支付和監管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藥品采購、定價和管理職能的統一是當前藥價改革的突破口,醫保作為醫療費用的最大支付主體,有權干預其定價,例如通過醫保和藥品生產商進行價格談判來控制藥費的機制。新組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集藥品支付、藥品采購、定價、管理于一體,能夠進一步增強醫保的話語權,增強支付方與服務方博弈的“籌碼”,變過去被動支付為主動支付,從根本上促進藥價改革。
三是有利于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構建
將針對不同群體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集中在統一的部門管理,有利于形成適應各類人群需求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即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的主體層,以醫療救助為主的保底層,以及多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為構成的補充層。將三個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統籌考慮,有利于其更好地銜接、補充,發揮整體性作用。
四是有利于優化管理機制,提高行政效能
將與醫療保障相關的權責都集中于同一個機構內,將避免過去由多部門管理的銜接不暢、落實不力問題,增進醫療保障的統一性、統籌性和協調力,行政效能也將進一步提升,并為提升醫療保障普惠性和公平性,解決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問題、提高醫保治理能力奠定基礎。
五是有利于集中問責,接受監督
統一醫療保障管理權責,將化解過去多頭管理難以問責的弊端,集中管理必然可以集中問責,有利于提升問責效果。
總之,在整合了相關醫保職能所形成的新的醫保管理體制下,我國的醫療保障事業將步入新的發展時代,國家醫療保障局的組建,是推進我國醫療保障再出發的起點,是從“小醫?!弊呦颉按筢t?!钡年P鍵一步。